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助推 “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低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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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着重梳理了南南气候变化合作的背景和阶段性进展,并从战略框架,重点任务以及平台、机制和机构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南南气候合作的针对性建议。

近年来,中国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行动备受关注。特别是在美国特朗普政府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并无法兑现对绿色气候基金的捐资承诺,全球面临更为严峻的减排和资金缺口的情况下,中国支持南南气候合作的努力被寄予了厚望,被认为是帮助发展中国家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和新兴模式。中国作为发展中大国,相比较于发达国家,其如何平衡发展和减排的实践探索更容易被其他发展中国家所借鉴和参考。中国所提出的共建“绿色一带一路”的倡议,藉由南南合作的资源和机制,也将可能发挥“1+1>2”的效应,消除以往“过剩产能、污染输出”的负面影响,加强沿线国家在应对气候变化和绿色低碳转型方面的共识,强化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区域合作,推动沿线国家自主贡献的落实、整体气候环境的改善和竞争力提升,与沿线国家共享低碳转型的绿色效益。

 

一、中国开展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背景和实施进展

《巴黎协定》第二条特别提出了气候资金发展的长期目标,即“使资金流动符合温室气体低排放和气候适应型发展的路径”。如何解决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资金需求一直是气候变化国际谈判的焦点问题。为此,发达国家许下了“到2020年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每年动员1000亿美元”的气候长期资金(LTF)承诺,通过全球环境基金(GEF)、绿色气候基金(GCF)、双边和多边金融机构等多种渠道为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支持。目前即便按照经合组织(OECD)的乐观估计,2014年发达国家撬动的包括私营部门的资金支持总额也仅为618亿美元。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仍面临巨额的资金缺口。据测算,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国家自主贡献的资金需求约为每年7800亿美金,而根据新气候经济(NCE)估算,到2030年全球气候投融资需求将高达93万亿美元。

中国以援外为主的南南合作经过了六十多年的发展历程,涵盖了双边、多边、地区和地区间等多个层级规模。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早期技术援助项目最早可追溯至上世纪80年代,此后,中国政府在包括中非间合作论坛、联合国高级别会议以及气候变化大会等在内的重要政治外交场合也多次宣布要广泛而务实地开展南南合作,帮助南方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十二五”时期以来,中国政府认真落实气候变化领域南南合作的政策承诺,正式启动了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物资赠送项目,累计安排了近十亿元人民币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特别是支持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挑战,并先后与29个国家签署应对气候变化物资赠送的谅解备忘录。

2014年9月23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特使、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出席联合国气候峰会时宣布,中国将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并从次年开始在现有基础上把每年的资金支持翻一番,建立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国还提供了600万美元资金,支持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推动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2015年11月3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巴黎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构建合作共赢、公平合理的气候变化治理机制》的重要讲话,并着重提到,为加大支持力度,中国宣布设立200亿元人民币的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国于2016年启动了在发展中国家设立10个低碳示范区,开展100个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即“十百千项目”),继续推进清洁能源、防灾减灾、生态保护、气候适应型农业、低碳智慧型城市建设等领域的国际合作,并帮助这些国家提高绿色融资能力。目前,“十百千”项目的实施和基金的筹建都在稳步推进中,并希望能跟中国对外开发援助机制的总体改革相适应,创新运营模式,提高气候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效率。

 

图片来源:Xinhua

二、应对气候变化与“一带一路”和南南合作的结合

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 中明确指出,要“强化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在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影响”,“在投资贸易中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5月1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并发表题为《携手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主旨演讲,其中特别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并为相关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援助。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被赋予了新的意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人口、GDP、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分别占全球的2/3、1/3、50%和60%以上,该区域还集聚了诸多最具增长潜势和活力的新兴经济体国家,以及中东等石油输出国、小岛国、最不发达国家等气候脆弱地区,是气候问题较为敏感区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当前发展阶段中面临着相似的气候变化影响及减缓和适应的难题,都在寻求经济持续发展、科技、能源和产业变革的创新增长方式,降低发展带来的生态和气候代价,避免高碳路径锁定效应和伴生的发展陷阱,提升有质量的低碳投资和就业水平,分享低碳转型所带来的绿色效益。在“一带一路”倡议下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打造“一带一路”低碳共同体具有重要的战略和现实意义,“一带一路”不仅为沿线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提供机遇,还将有力地促进全球低碳转型,并为中国深度参与全球治理提供平台。这既有利于打消目前国际社会所谓“高碳产能和资本输出”的质疑,又有利于提高沿线发展中国家自主贡献实施力度、提振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信心。

为此,在2017年“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召开前夕,“一带一路”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培训班—浙江省低碳产品技术展暨“一带一路”合作项目洽谈会在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举行。来自阿联酋、埃塞俄比亚、巴基斯坦等18个国家的30名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专家参加了本次培训班。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沿线发展中国家第一次参加此类培训,但以“一带一路”为主题是第一次。截止目前,中国已与包括巴基斯坦、伊朗、尼泊尔、蒙古、越南、孟加拉国、缅甸、埃及、埃塞俄比亚、马尔代夫等10个“一带一路”沿线的发展中国家签署了应对气候南南合作物资赠送、低碳示范区谅解备忘录。目前赠送的物资、实施的合作项目包括气象卫星系统、小型和户用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太阳能路灯、LED节能灯、节能空调、清洁炉灶等。此外,中国还在与斯里兰卡、厄瓜多尔等10多个沿线发展中国家磋商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

 

三、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南南气候合作的建议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召开为该领域的国际合作注入了强劲的政治动力。在当前“逆全球化”的复杂国际局势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打造低碳共同体有着极其特殊的意义,也面临着历史的机遇和挑战。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中国在低碳发展领域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知识、经验、技术、人才和综合解决方案,有能力在南南气候合作中发挥更为积极主动的作用。

首先,应考虑将沿线国家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纳入“一带一路”战略框架和主要议程。在推动“一带一路”愿景和行动的基础上,研究和出台关于推动沿线国家强化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或南南北合作)的指导意见,通过高层引领推动,不断增进理解、凝聚共识、深化合作,选择适当时机发布沿线国家领导人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建立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伙伴关系。并与沿线国家一道,不断充实完善南南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开放南南合作需求清单、申请流程和实施过程合作,积极对接沿线国家长期低排放发展战略和规划。

其次,研究制订“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重点任务和需求清单。在2030可持续发展议程和《巴黎协定》的框架下,通过广泛合作推动沿线发展中国家国家自主贡献的有效实施,提升协同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在充分考虑各方发展阶段和国情的基础上,重点推动低碳基础设施、低碳工业园区、低碳能源、低碳交通、气候灾害预警预报和减灾防灾、气候金融、碳交易市场联接、能源互联网、低碳产品和服务贸易、低碳人才培训和交流、低碳技术研发、物资赠送与援助等领域的南南合作和联动发展,开放和创新合作方式,鼓励开展新型的南南合作模式。

第三,逐步完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的平台、机制和机构建设。利用“一带一路”现有的政府间合作平台及亚洲基础设施银行、丝路基金、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等渠道,有效结合政府援助、国际贸易和投融资等手段,通过灵活的合作模式,广泛动员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国际机构等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让沿线的发展中各国人民共享“一带一路”低碳共同体的共建成果,分享经济社会低碳转型的绿色效益,真正探索出一条适合广大发展中国家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作者:柴麒敏(国家发展改革委气候战略中心国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