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战略契机下,提升中国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领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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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共同利益不断上升,尤其是大国间的利益重合越来越多,面对金融危机、贸易平衡、气候变化、能源转型及环境保护等全球性议题,都需各国携手共同面对。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活跃的新兴经济体,中国理应积极主动地与国际社会一起,共同应对当前所面临的各项挑战和危机,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与之国力相匹配的贡献。与此同时,中国也应抓住国际治理格局转变的关键期,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自身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领导力,从全球治理规则的接受者逐步成为制定者。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各国之间经济活动联系越来越紧密,一些公共或跨境问题需要主权国家、国际组织和公民社会一起参与解决和管理,全球治理理念、模式和实践便应运而生。而全球绿色治理作为全球治理的一部分,主要体现在其治理的客体是全球性的或者是跨境的环境问题。随着主流科学对包括能源转型、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等全球环境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入,公众和政府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行动意愿随之增加,全球绿色治理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不仅各国首脑在诸多场合表达共同行动应对全球环境危机的承诺,气候变化、绿色金融等议题也被纳入了达沃斯论坛、G20这些传统上只讨论经济治理的国际论坛的议程。全球绿色治理应以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为主要方向,在创造持续、公平、包容的全球增长和繁荣的同时,维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其目标的实现需全球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国际秩序、人类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转变。全球绿色治理的关键在于构建有效的全球治理框架,其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生态环境、气候变化、能源、人类健康等各领域的体系、机制和法律制度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际制度体系和治理框架的构建和管理。全球绿色治理需要整个国际社会的参与,需要各国政府、国际市场、国际组织、社会团体等以互补的方式分工协作。

在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金融危机之后,新型经济体发展越来越快,已成为世界经济和国际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据估计,从新兴经济体崛起到2030年,至少有二三十亿人口将逐步摆脱贫困、走向小康和现代化,这无疑会改变全球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配置、能源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乃至政治安全格局,也会引发各种潜在冲突和挑战。从目前来看,发达国家主导的全球治理秩序显然难以适应全球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不可否认,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在不断提升,但在全球治理中仍未掌握主动权而形成实质领导力。随着新型经济体在全球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气候和能源治理中的影响越来越大,其理应拥有更多的制度性话语权,以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世界持久、包容、健康、平稳、有序的可持续发展。

当前,世界各国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共同利益不断上升,尤其是大国间的利益重合越来越多,面对金融危机、贸易平衡、气候变化、能源转型及环境保护等全球性议题,都需各国携手共同面对。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最活跃的新兴经济体,中国理应积极主动地与国际社会一起,共同应对当前所面临的各项挑战和危机,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与之国力相匹配的贡献。“十三五”规划中,中国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契合了可持续发展的三大规律,“创新”、“协调”之于经济规律,“绿色”之于自然规律,“开放”、“共享”之于社会规律。在秉持习近平主席为全球治理和国际秩序提出的“各尽所能,合作共赢”、“奉行法治、公平和正义”、“包容互鉴,共同发展”的原则下,中国应在与自身能力相适应的范围内,积极参与乃至引领全球绿色治理的发展和变革。以社会发展和人类健康福祉为己任,加强国内社会、经济和环境等领域的绿色转型、绿色政策制定及执行能力,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深入实施,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目标。同时应积极履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将其中的环境、社会和经济目标融合到国家规划和治理结构中,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合作与安全、减缓贫困等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与此同时,中国也应抓住国际治理格局转变的关键期,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并以此为契机,提升自身在全球绿色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和领导力,从全球治理规则的接受者逐步成为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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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了“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和广泛响应。“一带一路”沿线涉及60多个国家、44亿人口,将对全球的生产布局、投资布局、贸易布局、经济发展和绿色治理产生深刻影响。“一带一路”旨在推动沿线各国实现政策、基础设施、经贸、金融、投资、文化互联互通,开展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合作,共同打造开放、包容、均衡、普惠的区域经济合作架构,实现沿线各国多元、自主、平衡、可持续的发展,建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为中国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参与并重构全球经济、环境和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重大机遇,是中国与沿线各国,乃至国际社会加深合作、共同繁荣发展的重要战略部署,也是中国实现能源转型、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和发挥绿色领导力,把绿色发展转化为新的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优势的重要契机。

生态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和能源合作与转型,是跨国界的全球性问题,是“一带一路”倡议规划的八大重点领域之一,是带路建设成败的关键,需要中国与国际社会付出共同的努力和行动。而“一带一路”倡议可作为凝聚这些努力和行动的纽带,带动沿线国家共同追求生态文明,共商共建共享绿色丝绸之路,为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巴黎协定》的长远目标做出贡献。因此,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参与全球绿色治理并提升其领导力应聚焦在应对气候变化、环境生态保护和能源利用与转型等三个维度,这三者相互关联、相辅相成,应对气候变化是主线,生态环境保护是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而影响气候和环境的重要领域便是能源利用。2012年“里约+20”峰会上,联合国通过了《我们希望的未来》,为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了具体原则和目标。2015年9月,联合国通过的《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强调了资源和环境所面临的挑战,按照包容性发展、绿色经济增长的要求,从经济、社会、健康、生态系统、能源、气候变化、可持续生产和消费等不同维度,提出了17个目标及169个具体指标,其中,超过半数都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相关。

全球绿色治理和“一带一路”绿色建设与发展,就是要将全球目标作为工作方向和重点。在内,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和治理力度,秉持“五大发展理念”,尤其是绿色发展理念,实现中国的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文明建设和小康社会等发展目标,集中力量提升自身的绿色治理能力;在外,应抓住“一带一路”的发展契机,在全球经济、社会、环境发展布局中发挥中国的领导力。绿色治理是中国和国际社会利益最大化交集的核心之一,也是“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中遇到得最大的挑战之一。“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要全方位、全过程、多角度统筹,用绿色制度和标准来保障其建设,用体制与管理手段将绿色发展融入“一带一路”实施的各个方面,遵循与加强绿色投资、绿色贸易规则,创新绿色金融机制,加强国际合作交流与智库政策研究,充分发挥国际多双边合作机制的作用,建立中国的绿色治理新模式。同时,也应更积极地在全球绿色治理制度建设中发出自己的声音,参与构建更公平有效的全球治理体系、机制、规则和标准,积极引领构建持续的、包容的、公平公正的全球绿色治理新秩序,应对全球发展挑战和危机,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