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机构、多边倡议与中国金融机构 煤电融资政策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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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者与投资者意识到,煤电投资活动对公众健康存在诸多危害、对环境与社会带来众多负面影响,政府和企业也会因此面临许多财务、名誉和搁浅资产风险,因此正逐步加强和推动公共及社会资本退出煤炭行业、流向绿色产业的政策与行动。基于此,创绿研究院在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的支持下,梳理并对比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多边倡议、G20国家的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和主要银行在煤炭相关行业的投融资政策,为中国金融机构细化其低碳转型政策与标准,制定系统、完善的环境社会保障制度和行业投资策略,将国家和全球气候目标充分融入机构运营和相关业务中,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参考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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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能源转型和低碳发展的趋势下,越来越多的政府决策者与投资者意识到,煤电投资活动对公众健康存在诸多危害、对环境与社会带来众多负面影响,政府和企业也会因此面临许多财务、名誉和搁浅资产风险,因此正逐步加强和推动公共及社会资本退出煤炭行业、流向绿色产业的政策与行动。

基于此,创绿研究院在北京市朝阳区永续全球环境研究所的支持下,梳理并对比了国际多边金融机构、多边倡议、G20国家的金融机构、大型商业银行,以及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和主要银行在煤炭相关行业的投融资政策,为中国金融机构细化其低碳转型政策与标准,制定系统、完善的环境社会保障制度和行业投资策略,将国家和全球气候目标充分融入机构运营和相关业务中,助力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供参考和借鉴。

国际多边金融机构普遍通过签署国际协议、制定专门政策和审核文件以限制煤炭投资,设立更高的门槛并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和容量标准,以及申明对煤电领域未来的投资政策趋向等来逐步实现在能源电力行业的投资结构转型。国际商业银行更倾向于通过选择性投资,对要求贷款的企业或项目进行严格筛选等方式来限制对煤电行业的资金投入。

从中国对煤炭投资的政策及中资金融机构公开的信息来看,主要通过国家和监管机构制定相关政策、行业指引和标准来引导金融机构逐步限制对低能效高污染高排放高耗能领域的投资,推动绿色金融体系的构建和发展来实现行业转型,积极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来撬动资金流向更气候友好型的项目和企业。大多数中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均未对煤电行业的投资做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声明。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投资环境,以及满足国内和投资所在国对环境社会、能源和气候等领域的政策和要求,并避免自身在投融资过程中潜在的各类风险,建议中资金融机构在制定和完善自身可持续投资策略的基础上,逐步对其做出更具体和明确的实施措施:

■        落实现有国家战略和监管机构发布的政策、制度、指引和标准,结合自身情况进行细化并逐步完善实施客户监管细则;

■        制定、完善环境社会保障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水平和透明度;

■        建立系统、全面、独立及明确的投融资政策,如细化分行业投资准则和标准、制定投融资排除名单及行业具体的ESG措施等;

■        将投资所在国的国际资助贡献(NDC)和可持续发展目标融入对外投资策略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因地制宜的风险评估,在考虑社会经济发展的前提下,推动更具有气候韧性的投融资业务,助力东道国绿色低碳转型和应对气候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