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绿色合作青岛倡议
2021年10月18-19日,我们在中国青岛出席了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我们围绕“携手迈向更加绿色、包容的能源未来”主题,开展了富有成效的讨论,进一步凝聚了推动“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发展的共识。
我们认识到,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核能等绿色能源对于落实《巴黎协定》、《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关键作用;我们强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并尊重各国自主选择能源转型道路的权利;我们强调,加大在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对发展中国家的支持,对于绿色能源实现更加均衡、更大规模的发展十分必要;我们认识到,绿色能源正在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并将为各国开展互惠合作创造前所未有的机遇。
在此背景下,我们提出“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倡议,呼吁各方采取一致行动,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主要倡议内容如下:
1. 制定更有雄心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与目标。立足各国能源资源条件和能源需求,强化绿色能源领域行动,将绿色能源作为未来能源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支撑,制定更具雄心的绿色能源发展目标和系统性规划,同时将成员国各自的目标、需求与优先领域纳入考虑。增进政府间能源发展规划的交流与协作,为绿色能源合作提供有效指引,实现各国绿色能源行业的优势互补。
2. 改善绿色能源供给的可靠性和韧性。优先使用绿色能源满足能源电力需求,改善绿色能源电力的可靠供应,提高绿色能源在应对危机中的适应性与韧性,提升绿色能源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
3. 营造更具吸引力的绿色能源投资环境。提高绿色能源政策的稳定性,在遵守各成员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法律法规框架的同时,缩减绿色能源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为绿色能源投资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加大对绿色能源的政策支持力度,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绿色能源领域。加强绿色能源领域投资的开放程度,提升投资便利化水平,持续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绿色能源投资创造更加开放、公平、稳定的市场环境。
4. 加强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更大力度支持绿色能源技术创新合作,持续推动绿色能源技术成本下降,尽快实现可再生能源的平价上网,提升能源转型中成本、绿色和安全的协调性。重视绿色能源创新技术的跨国转化和应用,根据各成员国的法规条例,推动一批具有引领作用的技术创新示范项目,让绿色能源技术进步的红利惠及更多国家。
5. 提升绿色能源发展的经济与民生效益。发挥绿色能源对上下游产业的带动作用,促进各国工业化水平提升与经济发展。加强绿色能源开发利用以提高能源可及性,推动实现人人享有可负担、可靠、可持续的现代能源服务,促进绿色能源在消除贫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6. 降低绿色能源项目融资成本。充分发挥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在绿色能源投融资方面的引领作用,探索混合式融资、无追索权融资、结构化融资等模式,吸引更多私人资本加大绿色能源的投资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条件开展环境风险分析和压力测试,降低“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领域融资的难度和综合融资成本。充分发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信托、绿色基金、绿色保险以及供应链金融和转型金融等金融工具的作用,进一步拓展绿色能源项目融资渠道。加强对绿色能源投资政策性保险的支持,为绿色能源项目投保提供更加宽松的条件。
7. 加强绿色能源领域能力建设与技术援助。聚焦绿色能源发展,定期开展“一带一路”能源合作部长研修班、领军人才培养项目等能力建设活动,加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能源领域人才的全方位储备,促进各国间的互学互鉴,推动各国标准体系对接。根据需要向“一带一路”国家提供绿色能源领域技术援助,包括派驻专家、技术服务、专项咨询等,为各国绿色能源领域的快速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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