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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全球携手迈向2℃目标的同时,还应注意由气候变化所导致的损失与损害并关注气候适应。根据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的监测,今年7月和8月成为有记录以来的最热月份。截至目前,2016年所有的温度水平都打破了历史纪录。世界气象组织表示:“以后可能不再有‘异常天气’这一说法,‘异常天气’将会成为‘正常天气’”。气候变化所带来的影响日趋加剧,并且已经有部分地区遭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评估,到2050年发展中国家因全球减排不力及气候资金短缺,每年将面临高达2800-5000亿美元的气候适应成本,是此前预计金额的4-5倍。因此,《巴黎协定》的生效实际上是为全球公共和私营部门向绿色、低碳领域的投融资释放明确的政治信号。据估计,若要实现气候保护目标,目前全球已勘探到的四分之三的化石燃料则需留在地底而不能被利用。一些投资者已经把握先机,加速对低碳领域的良性投资,并逐步从涉煤行业等化石燃料领域撤资。
在这种背景下,中国在国内应加速气候立法并进一步推动能源结构的转型,在国际上也应积极展现其气候领导力,为《巴黎协定》目标的实现贡献力量。2013年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这是中国发挥气候领导力并推动全球加速落实去碳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契机和平台。“一带一路”沿线涉及60多个国家,涵盖约44亿人口,约占全球总人口的三分之二。“一带一路”战略共建,有助于推动沿线各国发展战略的对接,并将发掘区域内市场潜力,带动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发展,也将对沿线各国的能源利用、环境保护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在推动“一带一路”倡议中,中国应避免投资高碳行业及项目,一方面可以规避资产搁浅的风险,另一方面也能够带动沿线国家的产业结构转型,使其向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友好型发展转型。
此外,中国可以通过南南气候变化合作继续发挥气候领导力,帮助发展中国家提升其采取气候行动的信心与能力。南南合作因其基于南方国家自身情况而更能带动南方国家的发展。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其自身的发展经验值得“一带一路”沿线发展中国家借鉴。中国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过程中,可以将自身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经验和技术带到沿线国家,基于沿线国家自身的情况,视其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瓶颈,来协助其解决问题并推动双边的互惠合作,共同迈向可持续发展之路。
应对气候变化,归根结底是解决发展问题。去年,各国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了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其根本要旨在于以综合方式彻底解决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维度的发展问题。中国也在“十三五规划”中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实现2030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道路上,中国可在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下,将新的发展理念带入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推动其他发展中国家和最不发达国家增强发展能力,努力实现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