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智库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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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讨论中正确识别智库和咨询公司光靠智库自证清白是不够的,信息接收方也需要有分辨真伪和识别优劣的能力,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要让这些不同角色发挥所长各尽其职,形成有序竞争的思想市场,最终还是需要法律的规制,以及长时间的实践。

“独立性”被认为是智库的公信力的基础之一,而公信力则是影响力的基础之一。因此,维护自身独立性成为不少公共政策智库的基本原则。例如在2012年的考赫兄弟诉加图研究所一案中,加图研究所强烈拒绝其股东之一考赫兄弟回购另一位已故股东的股权,其原因是考赫兄弟的强烈党派倾向会影响公众对于加图研究所独立性的判断。即使加图研究所实质上已经从创立之初非常特别的股权治理结构转化为更加常见的董事会治理结构,而作为加图研究所的创始股东之一,考赫兄弟在基本理念上与研究所也是一致的,但是加图研究所依然坚持拒绝这项股权变更的运作,因为其非常看重长期以来建立的独立智库的形象,不愿意给外界任何口实来损坏这种形象。

但是一些美国智库的独立性现在受到了严重的挑战。去年8月《纽约时报》刊出两篇文章,指责美国自我标榜独立的智库实际上在一些问题上成为了美国企业的游说者,引起了强烈反响。文章指出了企业利益影响智库的几种途径:一是通过设立基金会资助智库活动,相当于购买智库的游说服务;二是派专人进入智库决策机制,影响智库的研究方向。而文中所提到的智库布鲁金斯学会对来自于外界的针对其与企业的合作的回应则主要是声称合作是基于共同的理念,而不是资金与影响的等价交换。称自身可以独立选择研究内容,企业不能决定学者的研究主题、方向、方法和结论。而纽约时报则批评其接受了捐助后却不公开资金的实际用途,许多信息并没有被完全披露。

事实上,任何声称自己是为公共利益服务的机构都会在独立性上受到公众的关注。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京东作为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战略合作伙伴在其电商平台出售有争议的水产品,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回应却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其实纽约时报并没有把那些智库头顶的“独立”光环摘掉,而是让人们对于“独立”究竟意味着什么有了更加深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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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没有绝对的“独立”。就像没有绝对的原创,所有的创作都是基于现实中存在的材料;所有的“独立”研究必然是基于研究者的价值取向,和现有的数据与方法。而智库与企业的合作是双向的选择,企业不会选择反对自己行为和利益的智库合作,智库也不会和行为或利益与自身机构愿景使命相违背的企业合作。在一个受公众监督的思想产品的“自由市场”中,一方面,合作前的尽职调查可以把有“历史污点”的不合适合作的对象筛除。另一方面,企业资助的研究很难与其自身利益完全独立,但可以尽可能避免牵涉各资助方当下的利益,而且研究的基础数据详实、方法合理,最后的建议没有让个别企业在其行业的竞争中获得额外优势,就可以作为政策制定的参考信息。例如环保组织通过研究提出减少化石能源补贴和增加可再生能源补贴的建议,这样的研究报告是否接受了利益相关的可再生能源企业的资助并不重要,因为可再生能源行业和环保组织在气候变化问题上本来就具有持续的、巨大的利益交集。报告是否具有参考价值,关键要看报告的数据的实际质量,在方法和数据上是否无可挑剔,是否在促进公共利益的逻辑链上能够自圆其说。

其次,有一些技术性的手段可以来帮助避免智库工作受到资助方的不当干涉。例如寻求资金来源上的多元化,避免自己的资助方中出现资金占比特别大的;在治理结构中通过理事会的战略决策和监事会的监督,来避免资助方的不当干预;尽可能公开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资助方,接受公众的监督。

需要以公信力作为影响力基础的智库都是自称以促进公共利益为目标的。而这一目标正是智库与咨询公司的区别。按照纽约时报中采访的美国参议员的观点,决策者在获得参考信息时有权利知道信息的提供者是智库还是咨询公司,如果是咨询公司,他是为谁服务的。所谓智库失去独立性指得就是智库背离了促进公共利益的宗旨,成为为出资方服务的咨询公司。

在政策讨论中正确识别智库和咨询公司光靠智库自证清白是不够的,信息接收方也需要有分辨真伪和识别优劣的能力,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要让这些不同角色发挥所长各尽其职,形成有序竞争的思想市场,最终还是需要法律的规制,以及长时间的实践。


本文作者:陈冀俍(创绿研究院)撰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