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信贷“走出去”:中资银行海外践行绿色信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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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绿色信贷指引》发布后的第三个年头。借此时机,作为一家致力于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中国环保组织,创绿中心与国际组织地球之友合作,通过调研与访谈,对涉及中资银行参与的六个有争议的海外项目进行了解,并依据个案分析了绿色信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报告考察的六个项目分布在东欧、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西非等地区,涵盖煤炭、矿业、交通设施建设、林业、水坝等行业,涉及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在内的中资银行机构,案例将在报告中做具体呈现。

绿色信贷政策自2007年提出,在国内的实践中已取得富有成效的成果,多数金融机构制定了各自信贷环境风险控制的管理体系和办法,有些银行在授信审批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等举措,以确保在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环境与社会风险的考量。《绿色信贷指引》(下文简称《指引》)于2012年由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布,旨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绿色信贷为抓手,积极调整信贷结构,有效防范环境与社会风险,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创绿中心是一家致力于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中国环保组织。在《指引》发布三年之际,创绿中心与国际组织地球之友合作,通过调研与访谈,对涉及中资银行参与的六个有争议的海外项目进行了解,并依据个案分析了绿色信贷实践中存在的问题。项目具体为: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贷款的波黑斯坦纳瑞火电项目,位于东欧;中国银行等六家中资银行为项目股东公司提供不定向贷款的厄瓜多尔El Mirador铜矿项目,位于南美;国家开发银行等四家中资银行参与部分项目贷款的澳大利亚大堡礁液化天然气项目,位于大洋洲;国家开发银行向项目母公司提供项目贷款的亚洲浆纸集团公司的OKI造纸厂,位于东南亚;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给项目母公司的利比里亚GVL棕榈油种植园项目,位于非洲;中国工商银行参与部分设备租赁协定的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项目,位于东南亚。

项目 地区 行业 中资银行参与方式
波黑斯坦纳瑞火电项目 东欧 火电 国家开发银行为项目提供贷款
厄瓜多尔El Mirador铜矿项目 南美 矿业 中国银行等六家中资银行为项目股东公司提供不定向贷款
澳大利亚大堡礁液化天然气项目 大洋洲 能源加工和运输 国家开发银行等四家中资银行参与部分项目贷款
亚洲浆纸集团公司的OKI造纸厂 东南亚 林业和造纸 国家开发银行向项目母公司提供项目贷款
利比里亚GVL棕榈油种植园     非洲 林产品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给项目母公司
柬埔寨桑河二级水电站 东南亚 水电 中国工商银行参与部分设备租赁协定

 

研究发现,由于刚刚与国际接轨,中国的银行在海外践行绿色信贷上还处在边学边做的过程。这些案例虽然在投资领域、所处国家环境以及中资银行参与融资的方式各有差异,但从中都能看到,中国投资的项目在东道国面临着环境与社会方面的不同程度的风险。项目在具体落实层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风险:

•项目相关信息披露不足,缺乏透明度;

对于涉及生态和社会影响的因素考虑不周全;

•执行过程采纳最新的标准与国际良好做法不够及时;

•在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的东道国,项目执行方和投资者缺乏与受影响社区的沟通,并存在引发东道国政府腐败的风险。

 

这些问题由多种原因引起。主要的原因就是,《指引》更多是一份指导性的软政策,缺乏政策强制性,对未落实或违规行为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另外,《指引》最初所关注的主要是中国境内的贷款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业务,而就规范中资银行在海外的业务难度更大。相比在海外,中资银行更熟悉国内的环保监管和法律法规环境,也因此在遵守《指引》涉及国内条款方面表现得更好。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频繁的走出国门,开展海外业务,《指引》也亟需对金融机构在海外环境、社会风险管理上做进一步规范,并鼓励银行在其他国家投资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绿色建筑以及交通等绿色产业领域,在获得商业利润的同时,引导全球绿色低碳投融资的发展。

 

本报告分别对贷款银行、政府监管部门、借款企业以及民间组织和媒体提出建议。基于这些建议,我们衷心期待绿色信贷政策能在国内和海外的实践上有更多的突破和创新,推动全球可持续、负责任的投资,将中国生态文明的理念和实践带到国际舞台,与东道国实现互利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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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报告:
《绿色信贷“走出去”:中资银行海外践行绿色信贷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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