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会伙伴分别就能源融资现状及风险、海外负责任投资、开发性金融环境社会保障机制等议题分享观点、交流经验。
金融机构在全球投资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在“一带一路”中发挥着关键的金融支持和引导作用。针对“一带一路”区域,有必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的创新机制,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在风险控制方面的积极创新,另一方面是政府、社会组织、智库研究机构、市场咨询机构等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在“一带一路”环境和社会风险管理方面构建综合创新的支持机制。
2017年6月5日,由”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与”中国绿色领导力’一带一路’ 绿色发展平台“共同举办的”’一带一路’可再生能源发展座谈会”顺利在京召开。来自包括政府、可再生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机构等30多家组织的50余人参加了会议。
在政策讨论中正确识别智库和咨询公司光靠智库自证清白是不够的,信息接收方也需要有分辨真伪和识别优劣的能力,公众和媒体的监督也能发挥很大的作用。而要让这些不同角色发挥所长各尽其职,形成有序竞争的思想市场,最终还是需要法律的规制,以及长时间的实践。
“一带一路”是中国首倡,但不是中国一家的“独奏曲”,而是各国共同参与的“交响乐”。交通基础设施是带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过去几年,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沿线各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逐步提升。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交通运输领域的广泛合作,构建的不仅是地理范围的联通,同时也是文化的交流和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融通。
在国家建设“一带一路”的过程中,环境问题和社会风险逐渐成为企业长期发展的挑战。绿色发展原则不仅是中国政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庄严承诺,对企业把握商机、节省成本、赢得市场亦有重大意义。贯彻落实绿色发展原则,需要国家引导、企业自觉和对外合作中的园区化发展;同时,国家需要建立健全政策法规,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营造必要的环境。
